換熱器表面拋光等級(即表面粗糙度Ra值)沒有唯一“國標”,而是根據服役行業、介質潔凈度、清洗需求在訂貨文件中直接規定。綜合近一年石化、制藥、食品及電力行業招標文件與制造實踐,可歸納如下常用等級,供設計、采購及驗收參考。
換熱器表面拋光等級(即表面粗糙度Ra值)沒有唯一“國標”,而是根據服役行業、介質潔凈度、清洗需求在訂貨文件中直接規定。綜合近一年石化、制藥、食品及電力行業招標文件與制造實踐,可歸納如下常用等級,供設計、采購及驗收參考。
1.通用工業(循環水、蒸汽-水、油-油)
碳鋼、低合金鋼殼體:噴砂除銹后涂裝,不考核拋光等級,僅要求Sa2.5級清潔度即可。
若用戶要求“外觀統一”,外表面可進一步機械拉絲,Ra0.8–1.6μm。

2.潔凈/衛生級工況(制藥、注射用水、生物制品、乳品、飲料)
與產品接觸側(管程或板片):
機械拋光Ra≤0.8μm為最低門檻;
高純介質或冷注射水系統,按ASMEBPE執行Ra≤0.6μm;
個別企業內控或高附加值產品(疫苗、血制品)要求Ra≤0.4μm或電解拋光EPRa≤0.4μm。
非接觸側/外表面:Ra≤0.8μm即可,可整體電解拋光以保證車間潔凈視覺效果。
3.高拋光防粘附場合(高含固體、易結晶、高粘度物料)
板片或換熱管內壁鏡面拋光Ra0.2–0.4μm,可顯著延緩垢層附著;部分高壓均質機外置換熱器甚至要求Ra≤0.1μm(鏡面)。
4.板片式換熱器(PHE)
食品/醫藥級標準配置:機械拋光Ra<0.8μm;
可選“電拋光板”:Ra<0.5μm,同時降低殘留鐵離子,提高耐點蝕能力。
快速選型對照表
| 應用領域 | 推薦Ra(μm) | 備注 |
| 一般工業循環水 | 不作要求 | Sa2.5噴砂+涂層 |
| 化工、潤滑油 | ≤1.6 | ≤1.6 |
| 制藥用水、乳品 | ≤0.8 | 機械拋光 |
| 注射水、血制品 | ≤0.6 | 機械或電解拋光 |
| 高純電子化學品 | ≤0.4 | 電解拋光EP |
| 防粘附/高粘度 | 0.2–0.4 | 鏡面拋光 |
因此,在訂貨文件里只需寫明“與介質接觸表面粗糙度Ra≤××μm,按GB/T1031檢測并提供報告”,制造廠即可據此選擇機械拋光或電解拋光工藝并完成檢驗。